Tuesday, 12 May 2009

(26) 20041122 我不后悔


今天LAWRANCE(前同事)在电邮中告诉我公司发了4.1个月的花红。
天呀!如果以我新币的薪水计算,那可是很大笔的一个数目,可以买到1/3 间公寓leh!

这个消息实在让我心痛不已。还好在辞职之前,已准备好会损失掉至少三个月的花红。所以这次的心痛只不过是比预算中多出‘一个月’的痛。习惯自我安慰的我在想,也许这次失去的是一些金钱,可是所得到的经历,有时却是用再多的钱也买不回来的。虽然至今的经历好像还比不上所失去的花红,但我很肯定未来的经历会比那‘无所谓’的花红值更多的钱

试想一想,如果我为了这可观的花红而继续留在那里工作。当我拿到了这笔钱后,我会把大部份拿来偿还房屋贷款,然后来个愉快假期。接着年尾加薪后会更贪恋未来一年的花红。也许就因为这样我得继续的工作。。。。
-每天6.15AM起床。
-走那至今已走过了300多次的小径和天桥。
-随同一班脸臭臭的工人们搭713路线巴士到裕廊工业岛上。
-然后骑一趟脚车到四周钢漕铜管,污烟瘴气的办公室渡过忙与盲的八个小时。
-5.30PM在喝了一杯收工咖啡后,如同以上但反次序的方式回家。
-晚餐会到曾经光顾超过300多次的杂饭档。
-接着便马上回到284号座公寓的17楼。
-洗澡后,除了看书便是看电视渡过晚上的时间。
-偶尔会站在窗前,仰望着东北方的天空或望着楼下儿童游乐场地上那几只“大甲虫”图案发呆。
-无论怎么样在10.00PM就得准时上床睡觉,不然第二天得以咖啡当水喝来提神。
-难得等到星期五放工后,可以赶回新山的住家过回比较‘正常’的生活。
-可是在礼拜天睡醒后,闷闷不乐的收拾好行李,拖着沉重的心情回到新加坡。


一年了!我在新加坡工作的一年里都是这样的过,难道还要这样的一年一年的过下去吗?

不要!不要!现在想回以前的日子真的非常恐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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